区级河湖长河湖水质检测(未设立检测断面的)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th-
******二、项目名称:区级河湖长河湖水质检测(未设立检测断面的)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第三勘探队
供应商地址:宿州市北关
中标(成交)金额:429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区级河湖长河湖水质检测(未设立检测断面的)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项目共有13个河流、水库需采集样品,每个地点采集1个样品,业主单位确定具体采样点位,频次为每月1次。 服务要求:1.工作质量: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样品检测技术方法与质量控制技术要求开展测试分析工作,附具的检测报告须具有国家认可、有效的认定标识; 2.工作内容:项目工作内容包括所有河流、水库水质样品的采集、保存、流转和分析测试工作; 3.时间控制:中标人需组建工作技术团队,随时响应项目服务需求,按项目组要求的时间节点,配备必要的采样设备与试剂,及时完成各项样品的采集、保存和分析测试工作; 4.质量标准 工作质量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 (1)《水质样品的保存和管理技术规定》(hj493-2009); (2)《水质采样技术指导》(hj494-2009); (3)《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hj495-2009); (4)《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5.每月按时出具检测报告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询价文件要求。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代理合同执行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供应商对
******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联系方式: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水利局
地址:宿州市埇桥区银河一路和磬云路交叉口汇金广场a 座
联系方式:孙主任
******6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有限公司
地址:宿州市中豪国际博览城9栋3楼
联系方式:姚工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