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FS2025(NH01)XZ0003
******街道市政路灯照度提升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17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与采购文件内容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3-10 09:00:00,更正为:2025-03-24 09:00:00。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3-10 09:00:00,更正为:2025-03-24 09:00:00。
1、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二、服务范围”第1点内容中:
原内容: 与现有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南海区交通运输局照明专题及照明系统与第三方对接服务。系统应预留未来扩展接口。项目整体软件满足二级等保测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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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为: 与现有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南海区交通运输局照明专题及照明系统与第三方对接服务。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已通过等保的系统安全防护体系,需控制敏感信息扩散。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相关要求,系统接口文档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范畴。因此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与本项目对接服务相关的一切系统信息不宜公开。中标人在中标后与采购人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后获取《详细接口规范文档》。 系统应预留未来扩展接口。项目整体软件满足二级等保测评要求。 |
2、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四、智慧照明监控管理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部分的要求”的“(三)与现有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对接服务”内容中:
原内容: 1、对接管家工单系统 (1)对接业务协同平台工单 系统通过API集成、城市信息自动化流程、数据同步技术对接市政管家业务协同平台的照明业务工单,包括市民热线工单、12345工单、城管工单等,通过工单管理能查看接收的工单并处理。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的描述及业务流程图等对接方案。) (2)同步业务协同平台工单 系统通过API集成、城市信息自动化流程、数据同步技术将已完成流程的工单数据推送到桂城市政管家业务协同工单系统。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的描述及业务流程图等对接方案。) 2、对接管家数据融合系统 系统的数据包括设施数据、基础数据和实时的运行数据依托大数据的ETL处理、API集成对接市政管家数据融合平台,数据融合平台对系统数据进行抽取、转换、整合、数据交换、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治理、元数据管理。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的描述及业务流程图等对接方案。) 3、对接管家态势分析系统 (1)照明专题 系统的最新数据包括设施数据、基础数据和实时的运行数据对接整合桂城市政管家的照明专题分析,包括最新的各类照明设施数量、亮灯时长、故障报警数、问题处置率、能耗情况,基于路灯智能监控历史数据,分析掌握城市照明的建设运营情况及规律(亮灯率、故障率、能耗等)。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的描述及业务流程图等对接方案。) (2)GIS地图接入 系统通过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化技术、大数据GIS等技术整合升级桂城市政管家照明专题新版样式地图,优化GIS地图的视觉效果,提升数据可视化效果,增强照明专题的交互性和信息呈现的直观性。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的描述及业务流程图等对接方案。) (3)市政设施专题 系统的最新数据包括设施数据、基础数据和实时的运行数据对接整合桂城市政管家的市政设施专题,实现市政设施专题照明设施的最新数量分类统计,以及洞察数量变化的动态趋势。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的描述及业务流程图等对接方案。) 4、对接市政资产管理系统 系统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把照明设施录入并更新到桂城市政管家市政资产管理系统包括(照明智能控制器、照明灯杆、景观灯、照明智能开关等照明设施数据),建立更完整的管家系统照明业务数据资源体系。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的描述及业务流程图等对接方案。) 5、对接管家智慧杆综合管理系统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实现单灯控制设备与智慧杆接入平台的接口对接,在平台中实现设备注册、接入管理、设备通信功能;照明管理系统与智慧杆接入平台实现对接。并通过平台对接实现开关灯控制、照明方案下发、设备参数设置、指令下发功能。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的描述及业务流程图等对接方案。) |
更正为: 1、对接管家工单系统 (1)对接业务协同平台工单 系统通过API集成、城市信息自动化流程、数据同步技术对接市政管家业务协同平台的照明业务工单,包括市民热线工单、12345工单、城管工单等,通过工单管理能查看接收的工单并处理。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 (2)同步业务协同平台工单 系统通过API集成、城市信息自动化流程、数据同步技术将已完成流程的工单数据推送到桂城市政管家业务协同工单系统。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 2、对接管家数据融合系统 系统的数据包括设施数据、基础数据和实时的运行数据依托大数据的ETL处理、API集成对接市政管家数据融合平台,数据融合平台对系统数据进行抽取、转换、整合、数据交换、数据质量管理、数据治理、元数据管理。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 3、对接管家态势分析系统 (1)照明专题 系统的最新数据包括设施数据、基础数据和实时的运行数据对接整合桂城市政管家的照明专题分析,包括最新的各类照明设施数量、亮灯时长、故障报警数、问题处置率、能耗情况,基于路灯智能监控历史数据,分析掌握城市照明的建设运营情况及规律(亮灯率、故障率、能耗等)。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 (2)GIS地图接入 系统通过地理信息系统数字化技术、大数据GIS等技术整合升级桂城市政管家照明专题新版样式地图,优化GIS地图的视觉效果,提升数据可视化效果,增强照明专题的交互性和信息呈现的直观性。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 (3)市政设施专题 系统的最新数据包括设施数据、基础数据和实时的运行数据对接整合桂城市政管家的市政设施专题,实现市政设施专题照明设施的最新数量分类统计,以及洞察数量变化的动态趋势。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 4、对接市政资产管理系统 系统通过物联网、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把照明设施录入并更新到桂城市政管家市政资产管理系统包括(照明智能控制器、照明灯杆、景观灯、照明智能开关等照明设施数据),建立更完整的管家系统照明业务数据资源体系。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 5、对接管家智慧杆综合管理系统 签订合同后30日内实现单灯控制设备与智慧杆接入平台的接口对接,在平台中实现设备注册、接入管理、设备通信功能;照明管理系统与智慧杆接入平台实现对接。并通过平台对接实现开关灯控制、照明方案下发、设备参数设置、指令下发功能。提供相应对接接口与服务。 |
3、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四、智慧照明监控管理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部分的要求”中:
增加以下内容: ★(五)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家照明设备对接、管家工单的对接方案、业务协同对接方案、数据融合对接方案、管网数据方案及各模块详细功能点描述清晰详细、关键技术点切合本项目实际,可行性强的详细方案,方案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注: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针对本项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参考格式详见附件《中标后提供详细方案承诺书》。】 |
4、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十一、投标文件编制注意事项”第6点的“附件 清单报价明细表”的“表1 智慧照明监控管理系统功能扩展服务部分的清单报价明细”的“注”中:
增加以下内容: 3、投标人可基于功能点估算法,参照行业《软件工程 软件开发成本度量规范》(GB/T 36964-2018)进行报价。 |
5、招标文件“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附件《接入承诺书》参考格式”内容前:
增加以下内容: 附件《中标后提供详细方案承诺书》参考格式 (注:《中标后提供详细方案承诺书》可在投标文件格式的“格式十九”中附上) 中标后提供详细方案承诺书 ******办事处: 我方作出以下承诺: 如我方中标,我方在中标后提供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家照明设备对接、管家工单的对接方案、业务协同对接方案、数据融合对接方案、管网数据方案及各模块详细功能点描述清晰详细、关键技术点切合本项目实际,可行性强的详细方案,方案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实施。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6、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的“评审标准”的“技术方案”内容中:
原内容: 1、需求理解分析: 对整体项目具体需求分析完整完善,需求分析范畴完整完善,需求定位、阐述条理清晰的,得1分; 对整体项目具体需求分析基本完整、需求分析范畴基本完整、需求定位、阐述条理基本清晰的,得0.5分; 没有需求理解分析内容,或整体项目具体需求分析不完整,或需求分析范畴不完整,或需求定位、阐述条理不清晰的,不得分。 2、总体方案: 对项目建设目标分析透彻、理解到位,业务流程清晰严谨,规划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系统功能架构设置及非功能性设置完整合理;整体满足采购需要的,得1分; 对项目建设目标分析理解基本到位,业务流程清晰,规划基本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系统功能架构设置及非功能性设置较完整合理;整体部分满足采购需要的,得0.5分; 没有总体方案,或对项目建设目标分析理解不到位,或业务流程不清晰,或不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系统功能架构设置及非功能性设置不完整、不合理的,不得分。 3、详细方案 对原有系统升级及与城市管家(市政)平台对接的详细设计方案完整、贴合度高,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家照明设备对接、管家工单的对接方案、业务协同对接方案、数据融合对接方案、管网数据方案及各模块详细功能点描述清晰详细、关键技术点切合本项目实际,可行性强,得2分; 对原有系统升级及与城市管家(市政)平台对接的详细技术方案完整、贴合度高,包括但不限于城市管家照明设备对接、管家工单的对接方案、业务协同对接方案、数据融合对接方案、管网数据方案及各模块详细功能点描述清晰、关键技术点基本符合本项目实际,有一定的可行性,得1分; 不提供详细方案内容,或详细技术方案不完整,不符合实际的,不得分。 |
更正为: 1、需求理解分析: 对整体项目具体需求分析完整完善,需求分析范畴完整完善,需求定位、阐述条理清晰的,得2分; 对整体项目具体需求分析基本完整、需求分析范畴基本完整、需求定位、阐述条理基本清晰的,得1分; 没有需求理解分析内容,或整体项目具体需求分析不完整,或需求分析范畴不完整,或需求定位、阐述条理不清晰的,不得分。 2、详细方案: 对项目建设目标分析透彻、理解到位,业务流程清晰严谨,规划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系统功能架构设置及非功能性设置完整合理;整体满足采购需要的,得2分;对项目建设目标分析理解基本到位,业务流程清晰,规划基本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系统功能架构设置及非功能性设置较完整合理;整体部分满足采购需要的,得1分; 没有详细方案,或对项目建设目标分析理解不到位,或业务流程不清晰,或不符合实际管理需求,系统功能架构设置及非功能性设置不完整、不合理的,不得分。 |
7、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的“评审标准”的“同类项目业绩”内容中:
原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类型项目业绩: 1、智慧城建、住建或市政综合管理平台项目(项目内容包含数据采集类、数据交换类、数据资产管理类、接口与服务类、智慧照明平台类及单灯控制器类)。每满足一类得0.5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项目内容包含移动app类、光敏传感类、路灯灯具类、智能监控终端类,每满足一类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第1与第2评分项累计最高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及验收合格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入核算范围。同一业绩同时包含第1与第2评分项内容的,不可同时获得第1与第2评分项的得分,投标人应注明提供的业绩对应所属评分项,否则不予核算得分。 |
更正为: 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以下类型项目业绩: 1、同类综合管理平台项目(项目内容包含数据采集类、数据交换类、数据资产管理类、接口与服务类、智慧照明平台类及单灯控制器类)。每满足一类得0.5分,最高得3分。 2、投标人提供的合同,项目内容包含移动app类、光敏传感类、路灯灯具类、智能监控终端类,每满足一类得0.5分,最高得2分。 注:第1与第2评分项累计最高5分。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业绩对应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名称、项目内容、签订时间、双方盖章页)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证明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不计入核算范围。同一业绩同时包含第1与第2评分项内容的,不可同时获得第1与第2评分项的得分,投标人应注明提供的业绩对应所属评分项,否则不予核算得分。 |
8、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的“三、评审程序”的“3.详细评审”的“评审标准”的“研发能力”内容中:
原内容: 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的内容包含本次招标内容(GIS资源监控类、地下管线数据共享类、路灯损坏报警类、地下管线数据交互类、智能照明节能类、用电智能类),每满足一类得2分,最高得12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算。 2、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内容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能耗监测系统类、移动处置类、外接用电类、协同工作平台类、接口与服务类、路灯管网管理类、数据治理类、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管理类),每满足一类得1分,最高得8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算。 注:本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有效证书的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其中,所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所登记的专利权人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所登记的著作权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单位)或其营业执照上所示的法定代表人。 |
更正为: 1、投标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的内容包含本次招标内容(GIS资源监控类、地下管线数据共享类、路灯损坏报警类、地下管线数据交互类、智能照明节能类、用电智能类),每满足一类得2分,最高得12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算。 2、投标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内容包含本次招标内容(能耗监测系统类、移动处置类、外接用电类、协同工作平台类、接口与服务类、路灯管网管理类、数据治理类、城市照明智能控制管理类),每满足一类得1分,最高得8分,同类证书不重复计算。 注:本项最高得20分。须提供有效证书的扫描件上传,否则不得分。其中,所提供的发明专利证书所登记的专利权人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所登记的著作权人必须为投标人(企业/单位)或其营业执照上所示的法定代表人。如发明专利证书未能反映评审内容,还需提供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该专利的专利公布公告结果截图等证明材料(例如:专利公布公告中下载的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附图内容),证明材料应能反映评审内容,并在相应的内容处作出清晰标记。如投标人没有提供证明材料,或投标人提供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辨识其内容的,或证明材料内容非评审所涉及的内容的,不计入得分核算范围。 |
9、招标文件“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二、服务范围”第1点内容中:
原内容: 与现有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南海区交通运输局照明专题及照明系统与第三方对接服务。系统应预留未来扩展接口。项目整体软件满足二级等保测评要求。 |
更正为: 与现有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进行对接。南海区交通运输局照明专题及照明系统与第三方对接服务。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已通过等保的系统安全防护体系,需控制敏感信息扩散。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相关要求,系统接口文档属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范畴。因此桂城智慧城市管家(市政)管理平台与本项目对接服务相关的一切系统信息不宜公开。乙方在中标后与甲方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后获取《详细接口规范文档》。 系统应预留未来扩展接口。项目整体软件满足二级等保测评要求。 |
10、招标公告的“一、项目基本情况”的“合同履行期限”内容、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邀请”的“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的第4点“服务时间”内容、“第二章 采购需求”的“1.主要商务要求”的“标的提供的时间”内容、“第五章 合同文本”的“履约服务时间”内容中:
原内容: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及验收。运维服务期为自软硬件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更正为: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软硬件安装、调试及验收。运维服务期为自软硬件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3月07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已报名的投标人均要重新下载本公告的附件进行投标文件编制。PDF版招标文件与WORD版招标文件如有差异,以PDF版招标文件为准。公告附件的图纸仅供参考。
名 称:******办事处
地 址:******街道南港路10号
联系方式:刘先生、0757-******
名 称:******有限公司
地 址:******街道海五路6号城智大厦1幢10层
联系方式:0757-******
项目联系人:霍小姐、黄小姐
电 话:0757-******
******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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